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
:::
回首頁
|
網站導覽
聯絡我們
機關首長
業務職掌
與民有約
交通資訊
戶所特色
關於我們
戶所榮耀
服務項目
溫馨小站
戶所公告
戶政新知
您使用的瀏覽器未開啟JavaScript , 建議開啟您瀏覽器的JavaScript設定以取得較多的資訊。
:::
導覽位置:
首頁
>
戶所公告
>
原住民取用(回復)傳統姓名
戶所公告內容
原住民取用(回復)傳統姓名
標題
原住民取用(回復)傳統姓名
內容
原住民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,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。
原住民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,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。
原住民申請回復傳統姓名得就近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公告日期
2017/01/01
回公告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