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所轄18個戶政事務所於103年7月1日起和衛生局合作核發「第3胎(含)以上兒童證明卡」,衛生局邀集轄內多家中、西及牙科醫療院所,推出「新北市第3胎(含)以上,0-6歲幼兒就診醫療掛號費減免」政策,民眾帶小朋友看病,只要攜帶健保卡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,到貼有衛生局核發標誌的醫療院所,並出示「第3胎(含)以上兒童證明卡」就可享有門(急)診掛號費減免。
凡籍設本市第三胎以上幼兒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,可直接提出申請,由戶政所直接發給「第三胎以上兒童證明卡」。另符合核卡資格者(第3胎以上、未滿6歲之兒童),亦可在戶政所填寫申請書,由戶政所傳真通知衛生局,製卡後郵寄到府。
政策推行後民眾多有耳聞此項政策,紛紛來戶政所為家中6歲以下兒童申請證明卡,多表讚許此一福利政策為「有感政策」,尤其是全市遍佈29區將近一千多家診所共襄盛舉,確實減輕了多子家庭養育子女的經濟負擔,促進了家庭和樂安康的福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