戶所公告內容

性別平等宣導
標題
性別平等宣導

內容

一、財產繼承性別平權:民法規定繼承人之繼承權並無性別差異,無論男女均有繼承權。

二、子女姓氏選擇性別平權:「 出生登記,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,約定不成者,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。」

三、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得依其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,以1次為限。

四、性別平等,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。

五、男孩女孩一樣好,生來都是寶。

 


公告日期
2021/01/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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